有沒有想過,我們把青春與夢想這兩個東西,給過度讚頌了?

 

有沒有想過,我們義正嚴辭地要捍衛自己的夢想,其實是自私的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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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個個人主義盛行的時代,我們把自己的需求與渴望給誇張化了,

這個時代,讓我們能恣意宣揚我們過度重要的自我。

 

 

不過也許,我們偶爾還是會為了別人,放棄自己的私利;

既然從小人家告訴我們要日行一善,所以我們現在就日行一善一下吧。

 

 

那位賣口香糖的老人;那位賣玉蘭花的老婦;

我要當一個好人……

因此,我們向前去買一包十元的口香糖,

因此,我們搖下車窗。

 

 

有沒有想過,

我們自以為能用十元,

買回我們至高無上的人格?

 

 

想著這一刻,多麼美,沒有惱人的車陣,

而遠方的雲朵正輕盈地在我面前形成一個聖誕老公公的臉──

我剛剛是不是又忘記了活在當下這件事情?

我應該要無時無刻都活在當下的,每一個現在,都可以是永恆的現在。

 

 

我又才想到,相對於資本主義的渾渾噩噩,

現在大家強調所謂的慢活活在當下,到底有什麼了不起的。

我們不知道,在我們活著的那個當下,

北極正有塊冰山自山頂上剝落,

台灣正下沉了 零點零零零零零零零一公分 ,

正有人在睡夢中吞了安眠藥死去……


 

 

我怎麼可以這麼自私,

我怎麼可以正值青春時期,就放棄了這條為這個世界真的做點事的道路?

藝術,真能給他人什麼貢獻?

即使藝術家理直氣壯地控告軍官,律師,與教師等人物,

他其實和他們一樣,甚至更勝於他們,

花費了自己的生命,為了一個字句,一筆一畫作掙扎,

絕非他們口中遊手好閒一類;

但藝術家鞠躬盡瘁所創作出來的作品,與他們所處理完全的案件比起來,哪一個對他人的幫助最大?

當藝術家為自己被賦予的天份所苦惱時,我們是否該可憐他?為什麼?

 

 

 

 

我開始為自己的辨證與批判的思考方式所驕傲,也因此而苦惱。

我何嘗不想盲目地執著於一個想法,並全心的相信那個想法就好;

我何嘗不想不再懷疑別人或這個世界的價值觀,而非試著創造一個屬於自己的良心以及道德觀;

相信一個清規戒律,並努力去實行即可;

我何嘗不想認定生活中一切大小瑣事都是極為重要的;

何嘗不想忘記死亡的存在?

 

 

 

 

在我想到法國作家蒙田如何不放棄他的當下,

他的身體器官,他的一切感官,

並將它訴諸文字,成為一名作家。

 

 

想到,即使我沒有活在當下,

即使我沒有遵循自己的夢想前進,

即使我真成了一個政務官,老師,醫生,或者上班族,

我依舊無法拯救全世界。

北極的冰塊不會因我而凝固,台灣不會因我而不再下沉,

一個想死的憂鬱症患者也不會因我而不再憂鬱……

 

 

今天的天氣真好,不會太熱,也不會太冷,沒有下雨,也不會太濕。

 

 

我想這樣想會讓我覺得就算衰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了

人生的經過罷了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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